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没人问过,所以没想过,现在回想起来,他有记忆中遇见的一切,只分讨厌和不讨厌,没有喜欢这一说。
丁清裹着被子,雪白的双手双脚露在外头,取暖地搓了搓,她问:“那你是不喜欢狐毛还是不喜欢披肩呢?”
周笙白的视线被她的一双脚给吸引了,藏匿于面具下丁清也未看见,他道:“不喜欢狐毛。”
丁清接着问:“那貂毛的呢?”
夜明珠将她的脚照得像是通透的白玉,周笙白突然想起来之前看过的书中,形容女子双脚便是玉足,他没看见过几个女人的脚,或许以前看见也没留意。
丁清的脚,就很好看,一掌可以握住脚背。
他道:“也不喜欢。”
“兔绒的?”
丁清抿嘴,周笙白摇头:“动物的都不喜欢。”
“啊!
可是绸布披肩都不华贵啊。”
丁清咧嘴一笑:“但相对便宜,我能买得起。”
周笙白喉结滚动了一下,丁清没看见,他撑在身侧的手渐渐挪动,而后一手抓住了她的右脚,盖在她的脚背上。
温热的掌心触感让丁清猛地缩回了自己的脚,像是抗拒的姿态,让周笙白不太高兴,他皱眉探入被子里,抓住丁清的右脚脚踝把她的腿抽了出来。
“你在反抗。”
他沉声道:“是谁说我让往东,她绝不往西?”
“我。”
丁清看向周笙白抓着自己右足的手掌。
“是谁说她做手下有一点好处是足够听话?”
周笙白嗤笑一声。
“也是我。”
丁清听见他那声笑,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上下级关系就要崩盘了,于是主动承认错误:“我人是老大的,我脚也是老大的,老大想抓就抓,要是嫌弃砍了也行,老大别生气,我错了。”
她刚才还在打探周笙白的喜好,励志要做个称职讨巧的手下,周笙白愿意回答,气氛相当不错,可不能坏了。
周笙白的拇指贴着丁清脚踝外凸出的踝骨,指腹摩擦到那片皮肤变得滚烫了才停止动作。
丁清想动不敢动,总觉得周笙白那手掐的不是她的脚踝,而是掐在了她的脖子上,每一次摩擦都带着要命的威胁,使得她悄悄抓紧被子,有些紧张。
沉默。
就像是方才的摩擦不存在,周笙白的声音不再嘲讽冷冽:“你的脚,很凉。”
丁清没吭声,心想这么冷的天她在雨里待了那么长时间,身上每一处都是凉的,脚自然也凉。
周笙白问她:“为何要在破棚子里待着?”
丁清抿嘴,道:“我是老大的手下啊,自然要跟着你了。”
周笙白又问:“怎么不爬上来了?”
丁清解释:“天冷了,山下老藤全都干枯断了,没有东西借力,我上不来。”
周笙白薄唇微动,对这个理由意外,他还以为她那么快就学乖了,以为他同意让她跟着,她就安分守己,也不打算再追上来了。
原来不是。
丁
都市之医圣至尊逆风翻盘...
莫名其妙穿越到了游戏里,不崛起就一定会被炮灰?那就崛起吧!组队打怪,强硬升级,那都不是事。...
死亡对于他来说只是开始。只见他头顶犄角,口若悬蛇。一手执笔,一手扬幡。胯下谛听嗷嗷待哺。为了地府穿梭各界。你问为何如此拉风?别问,问就是老缝合怪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我在穿书文里当大佬是小草莓园01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在穿书文里当大佬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在穿书文里当大佬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在穿书文里当大佬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