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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兴月坐在地上,不停地给肉棍翻面,直到它们彻底变色,且邦邦硬了,才拿到一旁,放板车上继续风干。
荒郊野岭的,就不考虑什么卫生问题了。
能吃饱就好,真没法讲究。
凌季恒见池兴月动作娴熟,做起事来有条不紊,便起身去处理那几匹狼。
被凌家杀死的几匹灰狼骨瘦如柴,就连皮毛,都黯淡无光。
上面粘着灰尘和沙土,看起来跟得了皮肤病一样。
难怪高洪斌对此不感兴趣呢。
然而,这样的荒年,即便是只老鼠,也不能浪费。
凌季恒将其剥皮放血。
对,就是放血,没留一丝一毫,怕得狂犬病。
然后去掉内脏。
虽然心肝脾肾肠也能吃,可他们肉多,不在乎这仨瓜俩枣。
再说,狼肉本就腥味重,何况是负责五谷轮回的内脏呢。
之后将肉切成一块儿一块儿的,拿给池兴月烧烤。
至于皮毛,咳,他又不会鞣制,这么放着,不得臭了?倒是可以让小仙女收起来,可小仙女的仓库里,不缺皮草。
是那些油光水滑的老虎皮、貂皮、兔子皮不香吗,非得囤这些坑坑洼洼的狼皮?有了决断,凌季恒果断将狼头,连同皮毛内脏挖坑埋掉。
倒是留了几颗牙齿,听说可以辟邪。
池兴月看了他的动作,没有丝毫意外。
断舍离嘛,没用的东西带上路,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凌季恒忙完,就来帮池兴月烤肉了。
谁能想到啊,他们凌家连狼带马,足有一二百斤肉,可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只能说,气候异常造成的意外,便宜他们这些被迫前往应天府的可怜人了。
时间一点点过,飘荡在阳光底下的浓郁肉香,终于把疲累中的人们喊醒。
他们一个个嗅着鼻子,流出哈喇子。
可惜,香味是从侍卫们,以及池兴月手里传出来的,两边谁都没有分享的意思。
无奈起身,生火做饭。
这一动,才想起来,家里去了好几个人呢。
又是一阵哭天抢地。
高洪斌却派人直接割了倒霉蛋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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