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谢云秀看着王书淮决绝的背影,顿时傻眼。
姐夫这是没认出她来吗?怎么可能?姐夫博闻强识,记忆力惊人,不可能不记得她的模样,当年姐姐定亲那日,姐夫登门下聘,她可是亲眼见过的,光那一日她便与他说了三趟话,他怎么可能认她不出?身旁的那婆子见王书淮走远,谢云秀犹陷在呆滞中回不过神来,轻轻扯了扯她胳膊,“姑娘,还演吗?”
谢云秀回过神,委屈地看着老妪,眼泪差点滑下来,她塞了一锭银子给对方,将人打发走了,随后咬牙望着江面,王书淮的船只已扬帆起航,顷刻间便驰骋半里远。
她在江州盘踞数年,好不容易从知府公子口中打听了王书淮的踪迹,这才孤掷一注来堵他一堵,哪知道姐夫竟然没认出她来,谢云秀别提多懊恼了,若是回京遇上他,他是不是还以为她沦落风尘了?这可怎么办?谢云秀气得跺脚。
只是她一向隐忍坚韧,不可能轻易打消念头,多年未见,光光是那一眼,令谢云秀神魂颠倒,她眼底的光芒更炽。
留在江州,舅母舅舅念着她年纪大,一心想把她嫁出去,她已吃将不住,国公府与长公主分道扬镳,他已经是整个王家真正的掌权人,他誉满四海,朝野瞩目,到了一个男人最辉煌的时候,此时不回京,更待何时。
六月底的京城,暑气还未消退。
琉璃厅的竹帘高高卷起,四位太太坐在厅中摸牌,身侧几个丫鬟摇起摆扇扇风。
年中各地的租子送上门,四太太和三太太说什么都要将谢云初留下来,请她核对账目。
“初儿年轻,记性又好,账目在她手里,一日便可对完,换做我还不知要闹几日呢。”
四太太忙了一早家务,刚喘口气,坐下来陪着妯娌们消遣,自从国公爷跟长公主和离后,上头没了一层长辈压着,几位太太日子比过去更加舒适自在,其中要属姜氏最高兴,只是被长公主折腾一番,骄纵的脾性去了大半,没有了争强好胜的心思,如今也明白了儿媳的苦,主动关怀儿媳妇,帮着看看孙儿。
她随意丢了一张叶子牌出去,嗤道,“就逮着我们淮哥儿媳妇支使,她如今还忙着书院的事呢,再过几日不是要开院么,她平日敬着你们,你们也不疼疼她。”
四太太忙笑道,“疼疼疼,怎么能不疼呢,不就一日的功夫,忙完这一日,就放她去书院,再说了,我这不是让煦哥儿媳妇跟着学么,等煦哥儿媳妇上了手,就不劳烦初儿了。”
三太太倒是乐意让儿媳妇帮衬,“敏儿聪慧,历练历练是应该的,瑢哥儿也四个月了,她该帮着操持家务。”
大太太虽是搬去隔壁,每日照旧来琉璃厅点卯,“四弟妹,别羡慕旁人媳妇了,早些给业哥儿相看一个。”
这话戳中了四太太的心事,“业哥儿我倒是给他相中了个好的,瞧着脾性不错,家世也相当,就是上头还有个雅丫头未嫁,雅丫头这些年跟着琴丫头厮混(),赖在家里不肯出阁?()_[()]?『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我愁着呢,好歹先把姐姐嫁出去,再给儿子说亲。”
“这是理。”
大太太问起这事,也有缘故,“不瞒四弟妹,已有人家托我说项,想求娶雅儿做媳妇,四弟妹若不嫌弃,我便说给你听听,倘若看得上我再去回人家的话,若不成,这事就休再提。”
四太太又问,“哪家的公子?”
大太太道,“宁侯府的三公子,前不久刚中进士,宁侯府虽是武将家底,这位三公子却有儒士之风,自小苦读,一朝便考上进士,得了个十七名,如今只等着吏部铨选,便可授官了,他们家里现在四处给他议亲,那小子我见过,人物品格不输书仪家的杨宽,四弟妹见了必定欢喜。”
“当然也有一遭,宁侯府比咱们国公府是差一些,就看四弟妹看不看得上了。”
四太太听在心里,没觉得多么惊喜,也不觉着差劲,“多谢大嫂,宁家的事我不太清楚,回头请老爷去打听打听,再私下见见,若是老爷满意,我再回大嫂的话。”
家中老三怕是够不着爵位,四太太心里还是有些看不上。
大太太并不意外,“行,女孩子家的出生投胎是第一个坎,嫁人便是第二个坎,这两处挑好了,一生也就顺遂了,书雅什么都有,如今只差一位金龟婿。”
“不过那孩子极其上进,科考一举中第,也是很难得。”
四太太被这话说的有些心动。
今年科考,谢云初的弟弟谢云佑考中进士末尾,五少爷王书煦也中了二甲第八名,独独她儿子王书业落弟,六少爷王书业倒是看得开,打算游历三年再回来接着考,四太太心里却怎么都不痛快。
“好,我跟老爷商量商量。
“每每攀比到儿子们,姜氏便是气定神闲,旁人儿子还在科举考场挣扎,她儿子已经摸到登阁的门槛了,前不久传来户部尚书病倒的消息,论理也该书淮接任了,一旦接任户部尚书,书淮铁定入阁。
届时她便是阁老的母亲了。
她的媳妇也是阁老夫人。
抹了几把牌后,明嬷嬷匆匆打前方抄手游廊过来,见着姜氏激动地语无伦次,“太太,您快些去前院瞧瞧,看看谁回来了?”
姜氏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二话不说撂了牌起身,“是书淮回来了?不是说要晚边才回府吗?”
顾不上跟妯娌招呼,搭着丫鬟的手顺着院中大步往前走。
明嬷嬷朝三太太等人施礼,“给各位太太赔罪了。”
原来我早就无敌了是昨夜剑神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原来我早就无敌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原来我早就无敌了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原来我早就无敌了读者的观点。...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传闻中暴敛横财风流好色勾结外族的摄政女大公倒下了!勇敢的少年啊,还不速去收割一波人头,刺杀这人民的噩梦,新帝的绊脚石,还帝国一个玫瑰色的黎明!半精灵刺客齐勒响应(巨额悬赏金的)号召,马不停蹄...
驰骋沙场的女将军夏慕穿书了,穿成同名炮灰。一个全网黑的十八线女星,因得罪大佬被丢到逃生综艺,参加完第一期节目,就被吓到离世。穿过来的夏慕正在去录制第一期节目的路上。看着高昂的违约费,夏慕决定信守承诺...
前世的他,是千年难遇的修真天才,被修真界同行尊称为沧溟仙尊!重生之后,以凡人之躯,凭借五百年的修仙记忆,在都市中崛起!这一世,不问长生,只想快意恩仇,吐尽心中不平!...
以草芥之身,几世可谋一国?漫漫时光,山移水易,沧海桑田,唯我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