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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征大长腿一跨,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示意苏茉上车。
苏茉应了声,立刻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陆长征大长腿一蹬,自行车“嗖”
一声就走了。
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坐定后才想到,这个时代,貌似只有处对象,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
呃……
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在别人眼中,她现在还是个病号,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年代,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
名声坏了,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
人们可不会同情你,他们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管什么年代,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
说到名声,苏茉忽然想起,她昏迷前迷迷糊糊听到,好像有人说陆长征摸她,毁她清白之类的……
苏茉一阵头疼。
糟糕!
她这是一开局就要面对艰难模式?
她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那些农村大婶子们相信她没有被毁了清白,不要传她流言……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微风中传来陆长征的声音。
“我救你的时候,做了一些急救措施,村里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你要是愿意,那我们就结婚。”
“啊?”
苏茉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这是什么绝世大好人?救了人还带娶的。
“农村不比海市,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
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在村民们看来,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已经没了清白。”
陆长征解释。
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
他不会因为村民的几句流言,就随便娶一个女人,他要是不愿意,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
虽然他这次,就是回来相看的。
但实际上,在进病房前,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
不是他不负责,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救人有错,也不想滋长这种救人沾了对方就得娶的愚昧风气。
陆长征今年24岁了,他自己是不急着结婚的。
但他爷年纪大了,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上次写信,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
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他爷就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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