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操作要点
(2011.02.23.)
一、版本问题
以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的版本号为准,此后的所有升级,都不会改变客户端的版本号。因此,若使用客户端中的“原表导入”,只能导入上海税务网站2011年2月21日及之后发布的客户端,否则,会出现如下对话框:
(图一)
点击“确定”,返回客户端主界面。
二、客户端的打开
从上海税务网站下载《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后,双击《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图标。
1.若使用的计算机是Microsoft Office 2003版本,出现如下对话框:
(图二)
若点击“禁用宏”按钮,会出现如下画面:
(图三)
需要关闭Excel文档,重新打开《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显示图二对话框时,点击“启用宏”按钮,可打开《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的主界面(图四),选择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即可进入报表输入界面。【注:在主界面增加了“保存”按钮】
(图四)
2.若使用的计算机是Microsoft Office 2007版本,打开后显示如下页面:
(图五)
选择“选项”按钮,出现“安全选项”对话框,选择“启用此内容”,如下图所示:
(图六)
然后按“确定”,即可正常使用,如下图所示:
(图七)
三、客户端“原表导入”功能
为了解决纳税人需要重复输入报表的需求,今年的客户端增加了“原表导入”功能,该功能可以将原版本(2011年2月21日及之后发布)的客户端的数据导入到新的同一版本的客户端中。
打开客户端,点击“原表导入”,出现如下对话框:
(图八)
点击“是”,数据成功导入,出现如下对话框:
(图九)
四、保存
完成数据填写后,点击首页的“保存”按钮,,显示如下对话框:
(图十)
选择“是”,则保存对表格的改动,“否”则不作保存。
五、客户端校验
1.完成客户端数据输入或数据导入后,返回客户端主界面,点击“校验”按钮,输入数据正确,通过全部校验,显示如下对话框:
(图十一)
保存通过校验的客户端,即可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对校验未通过的,客户端显示如下对话框:
(图十二)
按照所提示的出错信息,进入相应的表格进行核对、修改,直至通过全部的校验。
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全部的出错信息。
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至《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主界面。
五、其他问题
1.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增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和《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回执》页面。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页面如下:
(图十三)
点击“返回”,返回至客户端主界面;点击“进入下一页”,进入《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页面:
(图十四)
打印回执,填写相关内容、盖章与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点击“进入下一页”,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输入界面,完成数据的输入。
(图十五)
2.客户端数据输入
(1)所有的数据必须逐个以半角格式手工输入,也不得使用复制+粘贴或者复制棒来完成数据输入;
(2)在数据单元格内,严禁使用字符、空格、软回车(ALT+ENTER)等非数字格式的输入;
(3)在数据输入的过程中请经常使用保存功能,以免不当操作造成数据丢失;
(4)财务会计报告中,校验内容显示“TURE”表示此行单元格数据输入格式正确;显示“FALSE”表示此行单元格数据输入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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